关于“南京派光高速载运智慧感知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我司无关的声明
致:广大用户、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朋友
近期,多位关心、支持南京派光智慧感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我司”)发展的用户、合作伙伴及社会各界朋友咨询南京派光高速载运智慧感知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高速载运研究院”)与我司的关系。为避免误导,保障各方权益,现就相关事宜声明如下:
一、我司原系高速载运研究院股东,已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合法合规的股权转让程序完成全部股权交割,并依法办理完毕所有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自上述股权转让完成之日起,我司已不再是持有高速载运研究院任何股权的股东,与该公司双方不存在任何股权、管理、经营及法律上的关联关系。该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商业行为、合同签署、债权债务、法律责任、诉讼仲裁等及任何其他事宜,均由其独立享有和承担责任,与我司无关。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冒用、盗用我司名义、或利用我司品牌、商誉及任何相关标识开展任何形式的合作或活动。一经发现,我司将立即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发送律师函、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等法律措施手段,依法追究其全部法律责任,并保留追索一切经济损失的一切权利。
四、敬请各合作伙伴、客户及社会公众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审慎核实交易主体资质及关联关系,避免因信息误判产生误解或损失,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特此声明!
南京派光智慧感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3日